南京遇害女生父亲接受不了不开庭,是折腾被害人家属选择谅解?

2021-12-18 11:53标签:南京遇害,不开庭,合谋杀害来源:西西女人网

  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与人合谋杀害一案,原定于12月17日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12月16日17时,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记者,他被法院告知17日的庭审临时取消。李胜称,他在16日15时许接到法院电话,通知他前往法院。“我以为是来拿开庭通知书,结果告诉我明天不开庭了,说的理由我也没听懂。”“我们亲戚朋友十几个人,从江苏到这边3000公里。”李胜说,他并未被告知具体的开庭时间,是继续在西双版纳等还是回老家,他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就此事致电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其不清楚具体情况,法院已经与当事人进行对接,相关情况需要问案件的承办法官。然后记者多次拨打对方提供的承办法官电话,均无人接听。这种推迟开庭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律师惯用的伎俩,主要是为了推迟时间,更关键的目的是想给罪犯寻找活命的机会。这些律师特别懂得如何钻法律的空子,也知道如何在关键时刻提出了一些要求,让法院不得不采纳他们的意见推辞。

  所以这种推迟开庭对法院来说有时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是他们故意拖延,而是要把案子办成铁案,经得住任何方面的检验。现在的案子都是法官终身负责制,只要宣判后有任何的瑕疵。不管法官是不是退休还是到了哪里,都要追究相应责任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非常慎重。但这种突然的推迟开庭,对受害者家属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这种打击不仅是情感上的,而且还是经济上的。从江苏到云南3000多公里的路程,十多名家属的路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还有这么多天的生活费,他们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可想而知。犯罪嫌疑人的律师就是抓住了这一点,估计是故意想折腾被害人的家属,让他们自己承受不住进而选择谅解,以达到让罪犯减轻处罚的目的。对犯罪嫌疑人律师的这种行为,应该进行道德谴责,不能为了挣钱连基本的良知都不要了!当地法院也要做好相应的预案,及时通知受害人家属具体的开庭时间。而不能等受害人家属到了当地以后再临时更改时间,这样就增加了别人很多的成本,实际上也是一种浪费行为。这样的案件即使最后审判了,也容易被舆论所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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