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宣布起诉刘鑫,江歌遇害案始末真相

2019-12-12 10:03标签:江歌母亲宣布起诉刘鑫,江歌遇害案始末来源:西西女人网

  想必大家已慢慢淡忘留学生江歌在东京遇害一案了,虽然现在这个案件早已尘埃落定了,可时隔一年后该案件又起波澜。原来,近日江歌妈妈对外宣布已收到经过中日国家相关部门公证有关爱女江歌被害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对刘鑫提出法律诉讼,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据悉,2017年12月20日,东京地方裁判法院对“江歌遇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当时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可是陈世峰在日本被绳之以法时,令人无比气愤的是本案中的另一人物刘鑫却一直逍遥法外。

  此事,当时不少人认为刘鑫只是道德问题,根本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与大多数网友想法不同,江歌妈妈对刘鑫的行为提出了质疑:既然陈世峰是杀害女儿江歌的凶手,那么在该事件中你扮演什么角色?誓言回国后,将会和刘鑫对簿公堂。

  如今,江歌遇害案过去近两年,江歌案判决近一年,江歌妈妈宣布将起诉嫌疑人刘鑫,就让我们重新来看看刘鑫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内心饱受煎熬的江歌妈妈又是否做好了准备?

  根据《民法总则》第183条内容,存在这样两句话:其一:有明确的侵权人的情况下,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受益人也可以对受到损害的见义勇为者给予适当补偿。其二: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者的损害承担适当补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用的词是“应当”,而不是“可以”,也就是强制性的民事责任。就江歌遇害一案,陈世峰由于在日本服刑,可以认定为其无力赔偿,但作为受益人的刘鑫,应该对江歌妈妈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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