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志超13年后无罪释放,张志超强奸杀人案始末

2020-01-13 14:58标签:张志超,张志超案始末来源:西西女人网

  2020年1月13日,一起旧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消息一出来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原来,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如今入狱13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罪犯张志超无罪。

  那么,山东张志超案件始末是怎么样子的?据悉,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名女生突然离奇失踪了。一个月后,(2月11日14时04分)该校的一名老师到公安机关处报案,称:“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校内打扫卫生时,意外在教学楼西侧三楼一间废弃厕所内发现一具赤裸女尸体”。最终,警方确认该死者就是一个月前失踪的女生高某某。

  随后,警方根据该学校高一学生杨某与王某的证词认为该校学生张志超存在重大嫌疑,更对其实行拘捕令,法院也于2006年3月6日判处十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无期徒刑,并剥夺其终生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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