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救儿子代购管制药被认定贩毒,现实版《我不是药神》事件

2021-11-27 09:15标签:代购,贩毒,我不是药神来源:西西女人网

  近日,河南一名为救孩子“涉毒”的母亲李女士终于在11月23日等来了检方“定罪不起诉”的检察结果。据李女士称,检方考虑情节轻微不予起诉,但从检方定罪不起诉来看,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司法部门人性化的一面,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即便是不起诉,但李女士的“罪名”还是成立的。而且李女士这起“涉毒案”中的“代购者”还是被提起了公诉。实际上,不论是李女士的定罪,还是“代购者”被提起公诉,其实还是很冤的。

  其实李女士与“代购者”这样的“因药涉毒”者在我国不是个案,而是一种常见现象,这件事情需要从法律及医疗的角度来加以解决。李女士之所以“涉毒”,是因为儿子得了罹患癫痫病,这是一种罕见的癫痫病。在她带着孩子奔波求医的过程中,多位医生介绍了“氯巴占”这个药品。但由于这个药品是国家管制第二类精神药品,所以医院里并没有这个药品,所以李女士只能求助其他群友从境外求购,这样李女士无意间就“涉毒”了。

  但既然“氯巴占”是治疗罹患癫痫病的用药,那么作为院方来说,就应该备有这种药品。既然该药品是国家管制第二类精神药品,那么这就应该从加强管制的角度来加以管理,而不是一概地予以封禁,让医院对罹患癫痫病患者束手无策,进而把罹患癫痫病患者及家属逼上境外求购的“涉毒”之路。儿子得上罹患癫痫病,这本就是李女士的不幸,又因为购药而定上一个“涉毒”的罪名,这对于李女士来说更是不公。

  而类似的情况显然不只是李女士一人,因此对于这类问题应该由医疗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解决。身患这种疾病的人,在中国肯定不止一个,那么他们患病后如何治疗?没能力出国的,只能在家里等着死神降临吗?还是说国家需要尽快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给大家一个合理的取药用药制度!两方面都很难,总之希望这个世界再无病痛!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患者因为制度漏洞,而承受刑法上的不利后果;更不能让他们因为各种形形色色的障碍,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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